1.對防水工程重要性認識不足。
一些地下工程的設計和施工,認為滲漏水對結構的安全影響不大,沒有對所建工程的地下水環境規律進行分析,因此在設計與施工中對防水工程按程序簡單化處理,缺乏有效的防水方案設計,造成工程建成后出現滲漏問題。
2.結構設計與防水設計處理不當。
防水設計與工程結構設計未很好結合,結構形式設計過于復雜,不利于防水;防水和管道線路沒有很好的配合,其細部結構不當,往往成為地下水滲入的主要通道。
3.施工質量不良。
在防水混凝土施工中,為圖作業方便,任意加大水灰比;
搗固不密實或搗固過久,表面浮漿過厚或漏搗以致出現蜂窩和鼠洞,混凝土中混入雜物,綁扎鐵絲穿透混凝土層,出現露觔;
砌體縫灌漿不飽滿,混凝土或砂漿養護時間不足,表面乾燥,聚冷聚熱,均引起裂縫而滲漏 。
4.竣工后工程維護不好。
當工程竣工后,市政管道和路面沒有及時敷設和維修,甚至結構長期浸泡在污水中,使得原有的防水層遭到破壞,以致滲漏;
覆土回填時,作業不慎損壞了原有的防水層;處于流沙地帶的地下工程,由于長期抽水基礎下層產生不均勻沉降。